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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學習歷程檔案為協助學生提升備審資料效力的服務工具

發布日期:2020-10-16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張世忠
聯絡電話:04-37061230
電子信箱:e-3103@mail.k12ea.gov.tw

關於近日學生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移除高中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以及部分媒體關心其相關議題,教育部回應如下:

一、現行考招制度於「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書面審查即有備審資料,而學習歷程檔案為針對現行備審資料僅能以PDF檔案呈現、資料缺乏系統化、缺少教師認證等缺點,進行數位化、系統化、認證化的優化改良,並提供學生定期上傳機制,可避免高三下倉促準備,並讓大學審查端能更清楚看到學生的發展歷程,以對學生的學習軌跡、成長潛力、探索熱情、學習態度等有更深入的了解,但學習歷程檔案只是學生準備個人申請備審資料的便利工具,並未改變既有考招制度的書審面試階段,也未改變個人申請總成績之學測成績占比。

二、除了以學習歷程檔案改良現行備審資料學生準備時間倉促及大學審查費時等狀況,在111考招的備審資料也對可上傳件數進行限制,避免軍備競賽,並在資料結構中突顯課程學習成果與校內多元表現,讓大學審查端能重質不重量,更加重視學生課程學習與校內表現,在相同時間內能更聚焦有效地看見學生的特色與亮點,進一步提升個人申請審查品質,也有利於課綱之落實。

三、學習歷程檔案並非強制上傳,其雖可以有效協助學生於個人申請備審資料中呈現課程學習成果,但本身並非課程一部分,因此也無「將學習歷程檔案從課程中移除」之問題。事實上,教育部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因此在向各界宣導時,在簡報中皆有說明,學生如未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或學生因故無法使用、或選擇不運用學習歷程檔案,仍可採現行 PDF 檔案制度上傳備審資料,進行大學個人申請入學,並不影響其報考大學的權益,惟該資料未經過教師認證,同時備審資料也缺乏數位化及系統化,建議學生須審慎評估。而從另一方面說,教育部也須維護學生可使用學習歷程檔案此一服務工具以提升備審資料品質,有利於個人申請時更有效展現個人學習軌跡、成長潛力、探索熱情、學習態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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