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學生團保招標完成 國泰人壽承保
發布日期:2020-08-04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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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學生團體保險採政策保險制度,不同以往,招標作業區分為保險費及行政作業事務費,承保公司不負擔理賠盈虧,而由政府負起最後責任。政策保險也明定為強制性政策保險,凡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的學生及幼兒定義者均應參加,全面保障全國約三百萬學生及幼童的平安。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學生團體保險承保作業每年由各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輪流辦理,今年感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臺灣銀行採購部等相關單位的努力,順利完成招標作業。也感謝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優質承保服務。期盼各界珍惜學生團體保險資源,對各項理賠,應確實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及相關子法與保單條款規定申請,以符合保險互助與公平正義原則,讓制度源遠流長,永續照顧校園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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