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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容量及上傳疑慮說明

發布日期:2020-01-16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陳思宇
聯絡電話:04-37061236
電子信箱:e-2418@mail.k12ea.gov.tw
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容量及上傳疑慮等議題,國教署說明如下:

一、有關部分媒體報導臺北市系統當機一事,經了解,是「臺北市單一身分驗證服務系統」(LDAP)異常,而無法登入臺北市相關教育服務資源,學習歷程檔案系統本身是正常的。LDAP已於109年1月9日中午前修復完成,所有師生登入後,均能順利使用學習歷程檔案系統。

二、有關部分媒體報導學習歷程檔案容量問題,經國教署向學校了解,例如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張啟中秘書表示,學生的作品只要經過轉檔或壓縮,即可符合系統檔案容量規範,順利傳送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便有學生完成十數頁內含多張全彩圖片的課程學習成果,圖文並茂,張秘書建議,學生如有需求,都可以向老師尋求諮詢、協助;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資訊室蔡明原主任分享,有學生透過圖檔壓縮處理,完成內含18張圖表,並有豐富內文說明的8頁地理科課程學習成果,檔案大小僅約632KB;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務處林泓毅主任則指出,該校建築科多數學生已完成課程學習成果的認證,其中不乏有近30頁含全彩照片之資訊融入建築課程的學習成果,檔案大小也都在2MB以內。

三、學生的課程學習成果檔案大小,學校教師會透過相關課程指導學生,使用文書處理軟體(例如:word) 的功能即可以有效的縮小檔案大小,或是透過轉檔、檔案壓縮等方式調整檔案容量大小,在符合容量規定下,兼顧資料品質。國教署已請學校應落實諮詢輔導工作,主動關心學生需求;如學生遇到檔案轉檔、上傳等問題,可尋求教師輔導協助。

四、國教署再次強調提醒學生,「課程學習成果」需經教師認證,因此學生上傳的課程學習成果檔案仍應傳送到學校平臺,不能採外加連結方式。至於學生另上傳的「多元表現」,因無需教師認證,可以外部連結方式上傳,但是要注意連結的有效性及可用性,以免學生於高三申請入學時無法使用。

五、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是學生首次上傳學習歷程資料至學校平臺,國教署未來將強化諮詢輔導機制,並持續廣泛蒐集各界建議,精進相關作為,協助學生建立學習歷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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