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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

發布日期:2017-09-28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要點內容
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
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pdf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07: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
補助對象
1.獲獎學生 2.奮發向上獎學生
補助項目及金額
執行成果:
  1. 分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及國小組推薦遴選,並採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2. 總統教育獎每年辦理一次,每年獎勵名額以大專組6至8名、高中組10名至12名,國中組16名至18名,國小組16名至18名,合計48名至56名為原則;另奮發向上獎係指當年度受推薦參加總統教育獎複審而未獲獎者,得由教育部擇優頒發奮發向上獎之獎狀一紙及每名學生2萬元。
  3. 111年度成果說明:總統教育獎獎助學金:大專組:25萬*8名、高中組:20萬*12名、國中組:15萬*18名、國小組:15萬*18名,共9,800千元(56名獲獎者);奮發向上獎奬助學金(進入複審未獲獎):大專組:2萬*16名、高中組:2萬*23名、國中組:2萬*40名、國小組:2萬*32名,共2,220千元(111名獲獎者)。獎助學金合計1,2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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