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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

發布日期:2023-01-01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督導
分支計畫
學生事務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
補助對象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及民間團體
補助項目及金額
執行成果:
1.112年度共核定「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與「慈輝班」共1332個名額丶88班,提供有中輟學生或有中輟之虞的學生就讀,「慈輝班」 提供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以及因列為中低、低收入戶而有中輟之虞,學生就讀並提供膳宿;「資源式中途班」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遴選有熱誠有意願之國中小學校,分區設置資源式中途班(鄰近學區教學資源共享),提供中輟生適性課程及輔導措施;「合作式中途班」係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結合轄區內已立案及經法人登記之民間團體或企業資源,由民間團體提供適宜場所,提供中輟生專業輔導資源及中介措施,學校教師提供適性課程(部分提供住宿)。
2.本補助原則補助(109年以前)本部所屬三所獨立式中途學校,以協助安置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2條規定設置,收容安置違反該條例受法院裁定安置施以二年選替教育個案,並經本署認可之獨立式中途學校。
3.本補助原則課程規劃以國民教育現行課程綱要內涵為基礎,得考量學生需求及特性,由學校提供適性課程。
4.學生中輟情形,經各界共同努力,已顯現成效:中輟學生已逐年減少。從93學年結束4,156人(尚輟率0.145%)逐年下降至111學年度尚輟人數256人(尚輟率0.014%),逐年減少中輟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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