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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要點

發布日期:2021-01-22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補助對象
大學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辦理預修第二外語課程:一、設有第二外語系、所。但高級中等學校所在之直轄市、縣(市)無設有第二外語系、所之大學,經本署核准者,不在此限。二、設有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並訂定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計畫(包括課程規劃、執行、管控及其他相關事宜)。
補助項目及金額
執行成果:
 
  1. 109學年核定補助25校,計56班,合計補助979萬9,965元。
  2. 110學年核定補助22校,計65班,合計補助1,106萬7,854元。
  3. 111學年核定補助19校,計70班,合計補助1,210萬3,9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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