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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改善校園環境與充實設施設備經費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23-12-07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高級中等學校教育
補助對象
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所屬之公立高級中等學校
補助項目及金額
執行成果:

一.依據各縣市政府協助調查及初審,篩選出年度最需急迫改善之教學設備及小型修繕工程,並依據補助原則充實各校修繕工程,進而改善校園設施設備之安全,並改善學生學習環境。

二.補助之預期效益及必要性:為協助各直轄市立、縣(市)立高級中等學校進行校舍小型修繕工程,完善校園硬體設施,以維持校園師生安全,建立安全無虞之校園環境。

三、本案於近3年辦理成效,說明如下:
(一)110年共補助了112校148案,總補助金額約為404,354千元。
(二)111年共補助了118校150案,總補助金額約為457,731千元。
(三)112年共補助了126校136案,總補助金額約為458,23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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