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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獎勵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技術及職業教育成效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19-12-06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補助項目及金額
1120321職業教育成效作業要點經費
1120321職業教育成效作業要點經費
執行成果:
109年度:補助臺北市86萬元;新北市87萬元;臺中市88萬元;高雄市88萬元;臺南市88萬元;雲林縣44萬5,000元;宜蘭縣44萬5,000元。共7直轄縣(市),合計補助526萬元。

110年度:補助臺北市86萬元;新北市87萬元;臺中市88萬元;高雄市88萬元;桃園市43萬5,000元;臺南市44萬元;彰化縣44萬5,000元;雲林縣44萬5,000元。共8直轄縣(市),合計補助525萬5,000元。

111年度:補助臺北市86萬元;新北市87萬元;臺中市88萬元;高雄市88萬元;桃園市43萬5,000元;臺南市44萬元;彰化縣44萬5,000元;雲林縣44萬5,000元;苗栗縣45萬元;臺東縣45萬元。共10直轄縣(市),合計補助615萬5,000元。

112年度:補助臺北市86萬元;新北市87萬元;桃園市88萬元;臺中市87萬元;高雄市88萬元;臺南市88萬元;苗栗縣45萬元;彰化縣44萬5,000元;雲林縣45萬元;嘉義縣45萬元;屏東縣45萬元。共11直轄縣(市),合計補助748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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