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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學前特殊教育之推動

單位:學前教育組
一、為落實早期介入及適性教育,滿足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身心障礙幼兒特殊教育之需求,教育部於108年6月13日訂定「108-112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第4期5年計畫)。
二、本計畫推動重點項目包含精進師資專業素養、增進教育機會與學習品質、強化支持系統與學習環境及充實偏遠與離島特教資源,透過相關策略具體引導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學前特教相關工作並提供資源協助。
三、預期效益:擴大學前特殊教育服務量能,精進教保服務人員專業知能,充實教學支援,建立友善學習環境,提供幼兒與家庭全面性支持服務,優化學前特殊教育品質,期使幼兒及早入學、及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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