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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

單位:學務校安組

一、目的: 為使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有效運作,除落實現行校安工作,提升自我防護知能外,並結合教育、警政、社政等資源,以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確保師生安全。
二、執行構想:透過三級運作平臺之策略,推動「師生自我防護教育」、「完善警監系統建置」、「校園人車(門禁)管制」、「校園安全巡查規劃」、「教育警政聯繫合作」及「強化緊急應變能力」等六大面向重點工作,期能減少危險因子,提升緊急應變能力,整合可用資源,共同維護校園安全。
三、相關法規
(一)教育部「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校園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三)本署「近期校外人士入侵校園案例暨本署有關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應行注意事項」。
四、經費規劃:
(一)本署:依據各校執行校園安全維護現況及急迫性需求數,規劃年度預算編列補助校園安全設備購置、汰換與維護經費。
(二)各縣(市)政府:應檢討經費優先補助轄屬具急迫性需求學校聘用校園安全維護人力或購置維護校園安全設備。
(三)各級學校:基於維護校園安全,每年應運用相關經費聘用校安維護人力或購置、維修校安設備,逐年強化校園安全。
五、執行成效:
各縣(市)政府及學校應依據本實施計畫並考量實際校園安全狀況,擬定具體作法提供轄屬學校及幼兒園據以辦理,並督導執行情形,必要時,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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