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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受託辦理110學年度公立高中教師甄選 延期至110年7月24日辦理初試、8月7日辦理複試

發布日期:2021-06-08
發布單位:人事室
單位聯絡人:温婌婷
聯絡電話:04-37061522
電子信箱:e-p126@mail.k12ea.gov.tw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教育部受託辦理110學年度公立高中教師甄選,原訂於110年5月29日初試,6月26日複試,延期至110年7月24日辦理初試、8月7日辦理複試。

教育部指出,因受疫情影響,除初、複試日期延後外,教育部已加強相關防疫措施,於初試階段,加強洗手臺及廁所等公共場所之清潔消毒頻率;降低每個試場應考人數為20人,以符合室內社交距離1.5公尺之要求,並維護考生安全。配合增加考場數量;並開設防疫備用試場,將自主健康管理且無症狀者,或現場有發燒及呼吸道疾病等症狀者,安排於防疫備用試場應試。

於複試階段,同步降低休息室人數,考生於室內應保持社交距離1.5公尺,每間休息室至多安排15位應考人;實作則視科別性質,採「崗位間距加大」或「以隔板區隔」方式辦理。

於分發及報到階段,研議採線上視訊方式辦理分發簽到及選填志願,錄取人員以電子郵件向各校辦理報到,以降低人員流動。

為維護全體應考人健康安全,教育部特別提醒應考人,配合下列防疫措施:

(一)應試當日如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或禁止(或不可外出)之自主健康管理者,即不得應考。

(二)應考人於應試前如為確診者、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者,應於接獲政府相關單位通知後,立即主動與教育部國教署聯絡(04-37061522)。倘未主動通知,經查證屬實,將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辦理。

(三)每位應考人於初複試當日均應繳交健康調查表,「自主健康管理且無症狀」之應考人,須另繳交自主健康管理者應考切結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始得進入考場。獲准陪考之應考人,請主動出示應考協助事項審核通過畫面及陪考人員健康調查表,始得進入考場。

相關甄試應變措施,將公告於教育部國教署網站及教育部受託辦理110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網站(https://ta.chsc.tw/),請應考人密切留意,配合遵守各項防疫措施,並協助維護試務工作進行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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