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分區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管道受理學生報到情形
發布日期:2019-07-13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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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08)年度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之第6年,國中端對於入學制度及適性入學的宣導與輔導格外重要,教育部業函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實督導轄屬各國中,於放榜後加強國中三年級應屆畢業生,尤其未能如願錄取的學生之輔導,除提供情緒安撫與心理支持外,並協助學生掌握後續免試入學續招機會,以協助每位學子均能適性進入高級中等學校就讀。
倘學生未獲錄取或因特殊因素(學生因父母、其他法定代理人工作地異動,須搬家遷徙,或特殊境遇家庭)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所在就學區,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後,可再報名參加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辦理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免試入學續招學校之招生;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續招辦理學校名單、招生名額等相關訊息,已自108年6月28日起公告於「108學年度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網」(網址:https://spweb.tncvs.tn.edu.tw/);免試入學續招辦理學校名單、招生名額等相關訊息,將於108年7月29日起公告於「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http://project.tnvs.tn.edu.tw/continu_stud/)。請尚未錄取之學生,依照學校續招簡章規定,持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於各校規定之報名期間內完成報名手續,並確實把握錄取學校之機會。
此外,學生可同時報名數所學校辦理之續招,如招生學校之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續招名額者,全額錄取;若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核定續招招生名額者,依比序積分擇優錄取,但僅能擇1校報到。請免試入學放榜後未錄取之學生及家長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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