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免試入學續招相關訊息
發布日期:2019-07-29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蘇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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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訂頒「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規定,未於免試入學(含)前各管道錄取且報到的學生,均得報名參加學校經核准辦理的免試續招;而學生參加技藝技能優良甄審入學、免試入學(包括直升入學)或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甄選入學獲錄取,並向錄取學校完成報到手續者,不得報名參加免試續招,但因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所在之就學區,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後,可報名參加;如果違反規定經續招錄取者,將取消其續招錄取資格。
教育部已函請學校於續招錄取學生報到後,務必上傳學生名單至教育部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測中心所建置招生名額管理系統,以勾稽重複錄取學生名單。
有關全國15個就學區核准辦理免試入學續招的學校名單、名額、簡章,自即日起可至「108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網址:http://adapt.k12ea.gov.tw/)下方連結至「108學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http://project.tnvs.tn.edu.tw/continu_stud/)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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