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指引」及「學校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使用資通系統、雲端服務及生物特徵辨識技術時,請確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文件編號:115-0424
公告單位:資訊中心
公告日期:2026/11/02
連絡人:林小姐(7736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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