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指引」及「學校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使用資通系統、雲端服務及生物特徵辨識技術時,請確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文件編號:115-0424
公告單位:資訊中心
公告日期:2026/11/02
連絡人:林小姐(7736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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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204_臺教資通字第1132705044號_教育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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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204_臺教資通字第1132705044號_附件2_學校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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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204_臺教資通字第1132705044號_附件1_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指引

    md5: 6a2c24c56c0dacc226598416e5143850

  • 1140205_臺教國署資字第1140011715號_轉知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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