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農業部維護農民請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權益

文件編號:115-0207
公告單位:體育衛生組
公告日期:2026/07/13~2026/08/31
連絡人:鍾小姐(04-37061381)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凡參加政府機關(構)主辦或補助辦理農業競賽所獲得獎金,以及相關單位就同一次競賽加發獎金,均視為農業所得,不列入老農津貼排富規定之所得計算,前開規定適用於115年1月1日起領取老農津貼者。
Back
點閱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