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農業部維護農民請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權益 文件編號:115-0207 公告單位:體育衛生組 公告日期:2026/07/13~2026/08/31 連絡人:鍾小姐(04-37061381)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凡參加政府機關(構)主辦或補助辦理農業競賽所獲得獎金,以及相關單位就同一次競賽加發獎金,均視為農業所得,不列入老農津貼排富規定之所得計算,前開規定適用於115年1月1日起領取老農津貼者。 分享到Facebook(另開視窗) 用LINE傳送(另開視窗) Back 點閱人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