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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教育部針對檢視基北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情形說明

發布日期:2014-12-01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 李菁菁
聯絡電話:04-37061132
電子信箱: e-2234@mail.k12ea.gov.tw

教育部於本年11月19日及27日兩度針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報基北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召開檢視會議,其間除參酌臺師大心測中心本於測驗評量專業於21日及27日所提供之研析意見外,並於25日徵詢相關法制及教育學者專家意見,經綜整各項專業意見,在下列問題未釐清解決或為修正前,教育部本於監督權責尚難逕予備查:

一、基北區將原設計為少數學生於特殊情況比無可比時備用之計分基準,一改作為主要比序分發依據,且其順次後復列「如經前項比序仍同分時,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不符依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所定應遵行事項第4點第5款使用計分基準應符合例外性、少數性、實質最後手段性原則,及第3點第8款關於其他適當處理方式應予明定之規定,違反中央法規。

二、基北區以原作為監控國中生學力品質而以等級及標示呈現之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改採涉及題題計較之計分基準作為全體學生關鍵比序項目,有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培育學生五育均衡發展、適度紓緩學生升學壓力及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之政策目標,亦違反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5條以免試入學為主之入學制度設計精神。

三、基北區將原本只在特殊情況影響到少數學生之輔助計分方式,改變為全體學生均須使用,造成不必要的影響與壓力,且此錄取評比方式與比序結果相較於103學年度之制度有明顯且重大之改變,其差異程度,據心測中心評估,影響已在學之國三學生信賴利益甚鉅。

四、計分基準之設計,係為少數學生因可用於鑑別之項目均無效之特殊情形始允許使用,故心測中心經模擬後僅針對各科基礎能力等級以上考生作鑑別,並未針對全體考生之成績作設計。基北區將其列為主要比序及分發依據,據心測中心評估,將造成部分中低程度學生無法有效鑑別,且由於比序項目減少,可能導致部分分數區段學生人數過多,造成增額風險。

五、由於基北區第四順次「志願序積分」,因志願群組化且群組間高低分差距縮小,已明顯弱化該項評比效力,致使多數學生將以第三順次之「國中教育會考(等級)積分」及第五順次之「國中教育會考(計分基準)核算之總積點」為區分依據,因該二者屬不同計分原理,併作為原則性主要比序項目並不適宜,且會考成績涉及跨區使用學生之權益,其成績單上全國各就學區均以等級及標示記載,未呈現此計分基準,基北區以其作為主要分發依據,將導致錄取結果與成績單上所顯示之學生學力表現,及該區考生、家長已熟悉之等級及標示之比序順次認知差異甚鉅,包括2A++1A+2A作文5級分均可能優於5A++作文6級分之錄取結果,產生高度矛盾、混亂與爭議。

事實上上述問題,教育部在11月3日回應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表達將修正該要點時,即預警修正後再報時應確實避免之,並在後續溝通過程中也再三提示心測中心之專業評估,提醒其對學生權益的影響。教育部表示基於該要點修正後仍存在前述窒礙難行之處,並經多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以致於雖願尊重地方自主權限,但因涉及學生就學權益維護,必須善盡中央主管機關監督權限,因此,在上述問題未能提出合理解決前,尚難逕予備查該要點,後續將持續與基北區相關主管機關溝通,盼基北區相關主管機關能本諸學生權益考量,穩定制度發展,避免造成混亂爭議,共同維護法制與12年國教精神,儘速適法妥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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