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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有關營養午餐 教育部堅持品質管控、維護學童食安與健康

發布日期:2015-07-21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單位聯絡人:林俊宏
聯絡電話:04-37061363
電子信箱:e-3310@mail.k12ea.gov.tw

教育部為照顧全國學童飲食健康與安全,自101年度起推行學校午餐改善計畫,全面檢討學校午餐制度,強化學校午餐品質,確保學校午餐供餐衛生安全。

    有關聯合報104年7月21日「取消免費營養午餐 誰敢開第1槍」、「最有利標 換來臭酸的甜湯」及「28元一餐 咀嚼怎樣的成長」等營養午餐系列報導內容,教育部說明如下:

一、營養午餐之辦理,考量各縣市地區特性不同及供餐方式之選擇性,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規劃辦理,教育部每學年皆透過中央稽查、地方監控及學校自主管理三級管理機制,針對學校營養午餐進行輔導訪視。

二、依據教育部及主計總處會銜訂定之「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中小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規定,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學校午餐指定項目為專款專用,與一般性教育經費有所區隔。

三、教育部對四大類弱勢(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突遭變故及經導師認定)學生(約26萬人)午餐補助,因應物價調漲,已於104年度調高補助額度2億,總計補助23億午餐經費,以持續維持供餐品質。

四、各縣市政府103年度營養午餐每餐平均單價為39元,各縣市政府每學期皆會因應物價成本及維持供餐品質重新考量,並依適當程序調整午餐價格。

五、教育部已訂定午餐契約範本及午餐採購弊案檢舉專線,並持續請各地方政府督導學校落實履約管理、鼓勵學校午餐採購採最有利標、確實審查投標廠商資格、建立公告不良廠商機等機制。

六、為強化營養午餐食材安全及管控,教育部自103年度起推動校園食材登錄系統,要求學校及供應廠商應上網登錄午餐食材資訊,並提供家長及一般民眾上網查閱,資訊公開透明,以便全民監督把關。

    營養午餐安全及品質,為學生健康飲食之關鍵,教育部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政府落實品質管控,以維護學童食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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