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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民營新契機─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共識營

發布日期:2017-11-27
發布單位:國中小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陳冠穎
聯絡電話:02-77367476
電子信箱:e-j159@mail.k12ea.gov.tw

教育部國教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今(27)日,在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資料中心一樓數位展演廳,舉辦「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共識營」,期藉由本次活動,使地方政府的行政人員、審議委員及有興趣之民眾,對申辦與審議委託私人辦理學校之相關事宜更加了解,並提供多方對話與交流之機會。

為賦予委託私人辦學較大之彈性,明確定位受託學校之屬性以釐清其相關權利義務,進而促進教育多元化,提供家長及學生多元之教育選擇機會,總統於103年11月26日公布「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並經行政院核定自104年1月1日施行。前開條例施行近3年,106學年度全國共有7所國民中小學委託私人辦理。為使各地方政府承辦「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的人員,對相關個案行政申請流程更加熟稔,並提供各地方政府聘請之「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審議委員溝通討論之平臺以凝聚共識,爰辦理此共識營。

今日舉辦的「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共識營」內容十分豐富及精彩,上午邀請國家教育研究院曾大千主任,綜合法律、理論及實務面之內容,講解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的政策優點及應注意事項,而後邀請誠致教育基金會方新舟董事長及宜蘭縣慈心華德福創辦人張純淑女士,以個案方式向現場來賓分享辦學理念及相關經驗;下午則採分組討論的方式,由國立政治大學團隊介紹委託私人辦理學校之審議流程,並請經驗豐富之方新舟董事長詳細剖析實驗教育計畫申請內容及應註明事項。最後,為讓與會來賓能更了解委託私人辦理學校之相關事宜,特別規劃綜合座談時間,以提供充分討論表達意見的機會。

為面對新世紀的挑戰及促進教育創新與多元發展,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將持續鼓勵實驗教育之推動,期望此次共識營增進各界對委託私人辦理學校之了解,協助審議委員釐清實驗教育理念,共同促進我國實驗教育穩健發展,為我國教育帶來正面與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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