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辦理科別-協助人才培育、鼓勵產學連結
為協助產業特殊需求類科人才培育並鼓勵產學連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目前修正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要點」,並自105學年度起生效適用。
本次要點修正在技術型高中辦理群科方面,除原已列入辦理範圍之9群21科外,新增納入「軌道車輛科」及「陶瓷工程科」,成為9群23科。在實用技能學程群科方面,105學年度首次將實用技能學程10群19科,納入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辦理範圍。選讀高級中等學校產業特殊需求類科之學生,就學期間,由政府編列經費預算支應, 3年免繳學費及雜費。綜上,105學年度在學之一、二、三年級學生,同享免繳學費及雜費補助直到畢業,預估每年免學雜費受益學生人數達13,000名以上。(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詳細辦理科別,如後附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除予以選讀學生3年免繳學費及雜費補助外,另針對開設有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校,補助「補救教學費」、「實習實驗費」、「設備費」及「業務費」等費用,用以協助提升教學成效,充實教學設備及行政效能。此外,結合本次要點修正,新增增加設備費補助相關規定,以鼓勵「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與產業界連結,辦理就業導向專班、建教合作班、產學攜手計畫,或依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規劃彈性多元實習實務課程。
相信自本(105)學年度起,適用之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相關鼓勵措施,定能吸引更多國中畢業學生選讀,為國家培育更多符合產業需求之優秀人才,並提升教學成效及品質,同時強化學校與產業界之連結。
105學年度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辦理群科別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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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科別 |
技術型高中 專業群科 |
實用技能學程 群科 |
機械群 |
模具科、鑄造科、板金科、機械木模科、配管科 |
機械板金科、模具技術科、 鑄造技術科 |
動力機械群 |
重機科、農業機械科、軌道車輛科 |
機車修護科、塗裝技術科 |
化工群 |
紡織科、染整科 |
染整技術科 |
設計群 |
家具木工科、陶瓷工程科 |
裝潢技術科、竹木工藝科 |
土木與建築群 |
土木科、空間測繪科 |
營造技術科 |
農業群 |
農場經營科、野生動物保育科、畜產保健科、森林科 |
農業技術科、畜產加工科、休閒農業科、茶葉技術科 |
食品群 |
水產食品科 |
水產食品加工科 |
海事群 |
航海科、輪機科 |
船舶機電科 |
水產群 |
漁業科、水產養殖科 |
水產養殖技術科、休閒漁業科、漁具製作科 |
電機電子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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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技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