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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均依法辦理無扣減薪資疑慮

發布日期:2023-05-24
發布單位:學前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王怡婷
聯絡電話:02-77367432
電子信箱:e-j384@mail.k12ea.gov.tw
       為支持家庭育兒,並讓學齡前幼兒在健康安全環境成長,教育部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辦理延長照顧服務(課後留園)範圍,以減輕家長經濟負擔,提升幼兒入園率,有關各界關心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扣減薪資疑慮,各該人員均屬編制內人員,政府訂有薪資支給基準,各校皆有編列人事費預算並每月按時撥付薪資,並無扣減薪資之情形。是類人員於超出工時所提供之課後留園服務,教保員得額外支領加班費,並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最低規範,教師得額外支領地方政府所定之鐘點費。

(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提供課後留園情形

教育部針對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三種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提供課後留園服務情形,說明如下:

1.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提供教保服務至下午4時,平日4時以後及寒暑假期間提供課後留園服務,其收費由各地方政府視家長需求及開班成本本權責訂定。

2.非營利幼兒園:每日提供教保服務至下午5時,5時以後提供課後留園服務,無寒暑假,家長採全月參加者每小時35元,家長採單日參加者每小時50元。

3.準公共幼兒園:與家長議定每日提供教保服務之時間,無寒暑假,教保服務時間後提供課後留園服務。於加入準公共前已訂有課後留園收費者,依原收費辦理;加入後始提供課後留園服務者,家長採全月參加者每小時35元,家長採單日參加者每小時50元。

(二)課後留園服務係由各地方政府自訂相關機制,教育部也持續強化與地方政府合作,提供幼兒妥善之照顧服務

有關延長照顧服務之辦理方式、收費基準係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本權責訂定,部分縣市為鼓勵公立幼兒園提供延長照顧服務,並已訂有相關協助或補助措施,教育部也持續補助經濟弱勢幼兒參與延長照顧服務所需經費,查110學年度公共化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開辦率達82%,相較109學年度辦理情形(79%)呈現穩定提升。111年度公立幼兒園參與人次較前年增加約為2.5萬餘人次。 

       整體而言,歷年辦理情形呈現逐年穩定提升之趨勢,教育部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公立幼兒園開辦延長照顧服務,以減輕家長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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