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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 2至5歲幼兒學前教育及照顧篇說明

發布日期:2018-07-26
發布單位:國中小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郭芝穎
聯絡電話:02-7736-7431
電子信箱:e-j335@mail.k12ea.gov.tw

行政院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使國人樂婚、願生、能養,於107年7月25日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111年)」,由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等10個相關部會共同擬定。計畫共有四大構面,包括「0-5歲全面照顧」、「友善家庭的就業職場對策」、「兒童健康權益與保護」及「友善生養的相關配套」,以提升生育率、平衡就業與生活、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及提升嬰幼兒照顧品質為政策目標。

其中,「0-5歲全面照顧」構面,教育部針對2-5歲幼兒研擬以「擴展平價教保服務」及「減輕家長負擔」為推動策略,秉持尊重家長選擇權,保障每個孩子都獲得尊重與照顧,及無縫銜接0-5歲幼兒照護的原則,達到持續加速公共化、減輕家長負擔、改善人員薪資、穩定服務品質及提升幼兒入園率等目標。相關策略如下:

一、擴展公共化教保服務

持續提升公共化(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的教保服務量,預計至111年合計增設2,247班,提供6萬個公共化名額,達到國小校校有幼兒園為原則。家長付費部分,就讀公立幼兒園免學費;非營利幼兒園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不超過2,5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子女免繳費用。前開家長付費減免實施期程,107學年度(107年8月)於6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學年度(108年8月)推動至全國。

二、建置準公共化機制

政府與符合「收費」、「教師及教保員薪資」、「基礎評鑑」、「建物公共安全」、「教保生師比」及「教保服務品質」等6項要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其中收費部分,依幼兒園核定總招收人數分組,須符合下列收費以下:

幼兒園核定招收

總人數

幼兒園每月

收費上限

60人以下

1萬元

61-120人

9千元

121人以上

8千元

註:原收費數額低於各群組上限者,依原收費辦理。

符合要件的幼兒園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成為準公共化幼兒園,家長就讀時,一般家庭幼兒每人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不超過3,500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子女免繳費用。本機制分2階段推動,107學年度(107年8月)於6都以外縣市先行辦理,108學年度(108年8月)推動至全國。

三、擴大發放育兒津貼

教育部銜接衛福部0至2歲育兒津貼,自108學年度(108年8月1日)擴大發放2至4歲育兒津貼,對於符合下列資格的家庭幼兒,每人每月發放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

1.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的家庭。

2.未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3.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教保服務。

 

教育部107年度執行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所需經費計117.71億元,較原預算93.71億元,新增24億元;108年預算計231.25億元,較107年新增113.54億元,並依預算編列程序辦理。

 

透過公共及準公共化二者併行相輔相成,加速擴展平價教保服務的供應量,並擴大發放育兒津貼,減輕家長負擔。教育部除於107年5月間召開4場說明會說明2-5歲少子女化對策外,並於7月至8月間於107年即將實施的15縣市說明準公共化幼兒園執行細節,並已研訂準公共化幼兒園相關的契約書範本、作業要點,同時也建置資訊作業系統,以簡化行政作業及便於相關資訊揭露。準公共化幼兒園將於107年8月起受理申請,後續也將進行相關政策推廣,讓家長充分了解政策推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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