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網站導覽 | 署長信箱 | 常見問答集 | 電子報 | English | RSS
行動版開啟選單按鈕

即時新聞

教育部辦理課審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廣泛徵詢各界意見

發布日期:2016-06-16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蔡孟愷
聯絡電話:04-37061132
電子信箱:e-2234@mail.k12ea.gov.tw

為廣泛徵詢各界對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下簡稱修正草案)之意見,教育部今(16)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正草案重點及後續徵詢各界意見之方式。

教育部表示,為讓課綱審議過程公開透明,修正草案明定審議大會及分組審議會所作決議,都應做成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摘要,且須併同委員姓名公開。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課審會首度納入學生代表,據此修正草案規定審議大會學生代表2人,分組審議會學生代表共7人至11人。

至於各界關心學生代表之條件資格及產生方式,教育部已訂於6月18日舉辦「課審會學生代表產生方式諮詢會議」,公開徵詢學生意見。教育部也將於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間,透過網路平臺及在北、中、南三地舉辦三場公聽會,公開徵詢各界對於修正草案之意見。

教育部表示,本次研修是依據105年6月1日修正公布之「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進行,教育部委託政大公行系助理教授莊國榮組成專案研修小組,過程中為廣納各界意見,邀請了不同的家長、教師及校長組織代表、專家學者、以及曾任審議大會委員等利害關係人或富實務經驗者,迄今已召開4次法令研修諮詢會議。修正草案(附件)重點如下:

一、審議大會委員組成

審議大會由41至49名委員組成,其中政府機關代表10人至12人,非政府代表31人至37人。教育部長和國教院院長為政府機關的當然代表,其餘8人至10人政府機關代表,由教育部就中央及地方機關人員提請行政院長聘任。至於非政府機關代表中,「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普通型及單科型高中」與「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等各教育階段的課程、教學或評量學者專家16人至20人,「特殊教育」、「體育」與「藝術才能」3個特別類型教育的課程、教學或評量專家3至4人,教師組織、校長組織及家長組織成員各2人,學生代表2人,教育相關之非政府組織成員4人至5人。

二、分組審議會委員組成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普通型及單科型高中」與「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等4個教育階段的分組審議會,各置委員43人,除召集人與副召集人外,還包括課程、教學或評量專家學者6人,領域、學科、群科專家學者9人,領域、學科、群科教師15人,教師組織和校長組織成員各1人,家長組織成員2人,學生代表1或2人,其他分組審議會推舉之代表3人,教育相關之非政府組織成員或社會公正人士2或3人。

「特殊教育」、「體育」、「藝術才能」及「其他視課程審議需要」等特別類型教育分組審議會,各置委員23人,除召集人和副召集人之外,還包括課程、教學或評量專家學者4人,特別類型教育專家學者5人,特別類型教育教師6人,教師組織、校長組織和家長組織成員各1人,學生代表1人,教育相關之非政府組織成員或社會公正人士2人。

研修小組召集人莊國榮表示,審議大會由教育部籌組,且由教育部長擔任總召集人,分組審議會委員由教育部長聘任。課審會是屬於教育部的組織,並非行政院的層級。莊國榮強調,課審會的學生代表委員,不會聘任國中小學生,課審會也不會有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疑慮。

Back
點閱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