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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及金馬地區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智能障礙類學生能力評估作業

發布日期:2014-03-14
發布單位:原民特教組
單位聯絡人:賴東榮
聯絡電話:04-37061211
電子信箱:e-3516@mail.k12ea.gov.tw
教育部辦理臺灣省及金馬地區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訂於103年3月15日(星期六)同步於臺灣省地區15個安置作業區舉行智能障礙類學生能力評估作業,報名參加能力評估之學生計有1,607人,因受新北市升格直轄市新北區自行辦理及原高雄縣學校併入高雄市自行辦理影響,報名人數較去年2,055人低。
本能力評估內容分基本學習能力及職業能力,分別以筆試及操作進行評估,至於評估題目係由教育部國教署委請專家學者指導各高中職及特教學校高職部特殊教育教師編製後統一配發,供各區評估作業使用,經評估為功能較佳的學生優先安置於高中職特教班。
能力評估結果通知單將於102年3月28日(星期五)寄發,並提供網路查詢服務。4月14~21日於各安置作業區承辦學校採現場唱名分發,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應陪同到場,未能親自到場者,應填寫簡章內的「代理登記分發委託書」,委請學生原畢業國中教師、特教組長、輔導主任或學校相關人員代為參加,處理現場唱名分發安置事宜;未到場又未能完成委託程序者,將不予安置。
智能障礙類學生安置結果將於102年5月16日(星期五)公告於阿寶的天空網站(http://www.aide.gov.tw/)及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提供網路安置結果查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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