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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加速辦理校舍改善工程,確保學校師生安全

發布日期:2016-11-17
發布單位:國中小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劉季蓉
聯絡電話:02-77367484
電子信箱:e-j126@mail.k12ea.gov.tw

教育部今(17)日至行政院院會報告老舊校舍改善規劃,為協助地方政府加速提升國民中小學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老舊校舍問題,教育部擬定之「公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及設施設備改善計畫(106-108年度)」奉行政院於105年9月8日核定,經費計新臺幣180億元。為利後續進行,教育部除會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能源局共組專案工作小組外,並委請專業單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協助,透過制定範本、增能研習、專業輔導及進度管考等措施,協助各地方政府如期如質完成老舊校舍改善工程。

教育部表示,將於未來3年內投入中央專案預算180億元,結合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及地方政府自籌款,3年共編經費261.6億元,預計辦理國中小校舍補強工程1,702棟及拆除重建工程246棟,將可加速於3年內完成老舊校舍耐震能力改善及校舍更新。為提升本計畫執行成效,行政院已請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能源局及教育部共同組成專案工作小組,透過進度列管、設計把關、施工品質查核及專業輔導等策略,協助地方政府完成老舊校舍改善工程。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因應地球環境變異嚴峻,為確保新校舍能符應社會變遷及需求,業研訂老舊校舍拆除重建作業規範,並納入行政院工程會校舍工程設計原則「STUDENTS」,重視安全性、新技術工法、無障礙設施、使用在地建材、綠能、個別需求、通風、維護方便等設計原則,將以打造安全樸實、健康友善、低碳節能與防災耐災的永續校園為目標,營造優質之學習環境。

教育部強調,本計畫辦理棟數龐大,為加速執行,將採一次核定補強及整建校舍名單,分三年編列經費辦理,並於106年先行完成辦理補強及拆除重建規劃設計,另為確保工程品質,除與相關部會合作外,也與國家地震中心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等專業單位合作,透過制定規範及相關範本、辦理說明會及增能研習、強化有效審查機制、落實管考及輔導機制等策略,協助學校推動校舍補強及拆除重建案,以提升整體工程進度與品質。

教育部進一步強調,歷經99年高雄甲仙地震及今年高雄美濃地震之考驗,證明歷年工程補強具一定程度的有效性。鑑於近年災害型地震頻仍,老舊校舍改善工程之推動刻不容緩,本計畫將以三年期間完成校舍補強及拆除重建工程,俟辦理完竣後,國民中小學教學使用之校舍CDR將可達1以上之目標,提供學校師生優質安全之校園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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