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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針對課綱議題 教育部採取開放溝通的態度

發布日期:2015-05-31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李秀鳳組長
聯絡電話:04-37061100
電子信箱:e-2110@mail.k12ea.gov.tw

 教育部就近日來若干高中同學與社會各界關心社會及語文領域課綱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1. 課綱微調自103年2月10日發布後,目前已進入選書階段。教育部尊重各校教師自主選擇教科書或自編教材,惟若未採用104年正式審定之教科書,建請教師在授課時提供補充教材,說明差異所在,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

2. 107學年度的大學入學考試,將參酌立法院104年5月6日教育文化委員會第8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的臨時提案第三案決議:「…應按照慣例與原則,避免有爭議的考題。」辦理,並轉請大考中心遵行,以維護所有考生的權益。

3. 過去兩年有關課綱之爭議,教育部將建立更廣泛的溝通平台,讓多元意見得以充分對話,確保學生之受教權。教育部也希望更多教師從事相關學科研習、教學與議題探究,朝向全國教師一同編寫教科書的目標邁進。

4. 教育部強調,未來將召開各類的開放平台,讓師生、家長與社會各界關心我國課綱的朋友有更廣泛、完整的對話機會,以期建立共識,推動具國際觀與全人視野的中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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