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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

辦理「10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申辦業務說明會」

發布日期:2014-08-18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施慧玲
聯絡電話:04-37061160
電子信箱:e-3513@mail.k12ea.gov.tw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於今(18)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申辦業務說明會」,明確讓各校了解104學年度建教合作申辦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含欲辦高職建教合作輪調式、階梯式及實習式-校外實習時間6週以上之辦理模式)。

高中職建教合作申辦業務,往年均於年度上半年辦理,為配合12年國民基本教育各類入學管道期程,使申辦學校有更多充裕時間準備及進行招生工作,10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申辦作業時程,較103學年提前約2個月作業時程,詳如104學年度建教合作申辦作業日程表。
 

重要工作
104學年度預定日程
103學年度實際日程
申辦說明會
103年8月18日
102年10月31日
提供建教合作機構名冊
103年9月15日
102年11月20日
申辦資料收件截止
103年10月15日
102年12月15日
補件截止
103年10月31日
102年12月30日
召開第1次審議會
103年11月14日
103年1月10日
赴建教合作機構現場評估
103年12月1日至
104年1月18日
103年2月11日至
103年3月14日
召開第2次審議會
104年2月2日
103年3月26日
核定各校招生人數
104年2月6日
103年4月11日

近期外界對於102年1月2日公布施行之「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有關參與建教合作機構之條件過於嚴苛及建教生訓練時數等疑慮,限縮業界參與辦理之意願;而據103學年度核定招生人數為11,451人,與102學年度的11,098人比較,略增353人。未來教育署仍將持續關注本法之實施情形,並收集各界意見,進行深入檢討,期能建立合宜完備的建教合作制度,為建教生、學校及建教合作機構創造三贏的制度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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