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網站導覽 | 署長信箱 | 常見問答集 | 電子報 | English | RSS
行動版開啟選單按鈕

即時新聞

針對臺北市將向教育部爭取一致性對待基北區104年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之回應說明

發布日期:2014-10-14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 蔡孟愷視察
聯絡電話:04-37061132
電子信箱:e-2234@mail.k12ea.gov.tw

針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今(1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向教育部爭取一致性對待基北區104年高中職免試入學方案一節,教育部說明如次: 


一、教育部尊重各區在符合依法規所定要件下因地制宜訂定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之權限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7條及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規定,就學區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教育部所定應遵行事項,訂定該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提直轄市、縣(市)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因此,各就學區免試入學作業及超額比序的項目、比序方法及順次規劃,雖屬於各地方政府自主決定之事項,惟其前提須符合教育部所定應遵行事項之規定,此乃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招生辦法之明文,凡符合上開法令規定者,各就學區因地制宜之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設計,教育部均予尊重並支持。


二、為解決少數就學區同分增額過多問題,方得採備用性質之計分基準作為最後比序

103學年度首度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制度後,經就學生人數眾多之就學區依據103學年度實施成效、104學年度超額比序預定修正方向等進行評估及模擬分析,因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或志願序項目計分群組化因素之影響,可能衍生超額比序至最後順次仍有同分超過可增額人數之現象,特別是在各科會考成績等第「基礎」等級階段,及高職某些群科有明顯集中情形,在不抽籤前提下,爰考量為避免過多同分增額無法處理之情形,允許符合一定人數以上之就學區在比無可比復無法增額之特殊情況下,使用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中心所提供屬備用性質之計分基準,並將之法制化明定於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之應遵行事項中,以兼顧12年國教精神避免重蹈過去基測、聯考時代分分計較、以分數評斷學生之情形。
 

為落實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第1款規定,以利各就學區主管機關訂定該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時得有共通性原則,教育部已於103年9月12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93905B號令訂定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規範學生數在3萬人以上之少數就學區,經依各該區所定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超額比序項目比序,倘仍同分且超過核准名額之特殊情形,始得採用教育部核准提供屬備用性質之計分基準,並應納入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經檢視基北區未符合上開計分基準之使用規定。


民主法治國家政府施政之準繩即為依法行政,教育部誠摯盼望各界均能尊重並遵守上開法制化之規定,共同維護法治與教育精神。

Back
點閱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