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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護理人員救護技術研習-全數取得EMT-I 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

發布日期:2018-08-04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單位聯絡人:邱秋嬋
聯絡電話:04-37061350
電子信箱:e-3232@mail.k12ea.gov.tw
教育部國教署為提升學校護理人員校園緊急事故之應變及處置能力,特別委託臺中特殊教育學校辦理「107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護理人員救護技術研習」,全國高中職以下學校護理人員共70餘人免費參訓,完成6天共40小時的訓練,每位參訓人員均通過考試,取得EMT-I 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學員直呼過程辛苦壓力很大,但非常值得,全員全數取得証照資格,希望國教署持續辦理複訓。

  教育部國教署邱乾國署長表示,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規定,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教學醫院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救護技術訓練至少40小時。國教署為提升學校護理人員校園緊急事故之應變及處置能力,籌措經費委託臺中特殊教育學校,聘請紅十字會專業合格講師,辦理為期6天共40小時的研習,安排扎實而緊湊的專業訓練,課程包含人體構造與生命徵象測量、成人心肺復甦術、頸(脊)椎固定術、氧氣治療與抽吸、異物哽塞及小兒心肺復甦術、創傷病人評估、緊急醫療救護體系概論、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常見創傷的處置、危急病人之現場救護及常見急症的處置等。並在課程結束後實施學、術科測驗,確保學員均能有效吸收專業知識及技能。

  臺中特殊教育學校陳志清校長表示,參與研習活動的學校護理人員都非常認真學習,在術科實際操作上精實毫不馬虎,紅十字會授課教官於學員操作過程不斷提醒護理人員應注意事項,預防造成學生二次傷害。訓練課程經過6天的努力學習,所有學員在最後一天的筆試與技術操作測驗,全數通過取得EMT-I 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希望在關鍵時刻能救人一命。

  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規定,目前除辦理「學校護理人員救護技術研習40小時(初訓)」,亦規劃辦理8小時複訓以及教職員工急救教育研習等,期使學校護理人員在校能以最專業之護理專業技術,維護教職員工及學生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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