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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代表共議學生權益,與署長有約會前會盛大召開

發布日期:2018-03-10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單位聯絡人:許智瑄
聯絡電話:04-37061378
電子信箱:e-3142@mail.k12ea.gov.tw

教育部國教署準備今年6月辦理學生代表「與署長有約」活動,由各區選出的學生代表與國教署長一起暢談校園大小事。於此之前,107年3月10日將於新北市立新北高級工業職業學校舉行「與署長有約的會前會」,先行將各區學生代表聚首,共同凝聚意見向署長提案,深化我國學生自治的發展。

隨著民主社會開放進步,學生多元學習受到重視,學生事務在十二年國教階段的重要性也逐步提升。為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權利、學生自治、校務之健全發展,教育部國教署於106學年度進行規劃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代表分區座談暨署長有約計畫,盼能促進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參與及學生自治意識,建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代表的交流與聯繫平臺。

本計畫分為學生代表分區座談與署長有約兩個階段,上學期先行辦理13區的分區座談,除了邀請學者專家及資深學生代表講師,傳授學生參與校園事務的各種訣竅外,也讓學生代表自由登記成為該區代表候選人,在各區自我介紹並經票選成為分區代表;下學期再由這些分區代表彙整各區意見,在與署長有約的活動上和署長親自對話。

上學期的學生代表分區座談,第1場宜花區106年11月4日於國立宜蘭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拉開活動的序幕,共舉辦了13場,於屏東臺東區則於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告一段落。全國共計選出42名分區學生代表,由他們帶著校園中的生活體會來跟教育部國教署提供學生權益的相關建言。

107年3月10日先行舉行的署長有約會前會,除了邀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的4位學生代表來現場協助分組活動進行外,亦希望能帶入審議式民主的概念,鼓勵分區學生代表在討論和分享的過程當中,將日常的生活點滴實踐公民公共參與的精神。

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3條規定,各校都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並提供其必要協助。然因為全國區域、文化的特性不同,各校學生自治組織的發展呈現多元的樣貌,而在現今校園民主受到世界各國對民主素養培育的重視,如何鼓勵學生代表參與校園事務亦具有我國推動人權教育指標性積極意義。

十二年國教中「自發」、「互動」、「共好」的理念除了展現在課程安排的多元和彈性,亦體現在多樣的學生事務活動之上,班級活動、社團活動、學生自治和學生服務學習活動等,一方面在校內逐漸蓬勃發展,另一方面則為學校帶來了新的挑戰。新的一年,教育部國教署將嘗試連結區域性的校際交流,透過多校學生代表之座談,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經營與學習,激勵青少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發揮交流互惠的功能,有效增進資源之結合及運用,俾促進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間形成緊密的校際支持網絡,使學生自治的風氣在我國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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