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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針對一免放榜結果及民間團體訴求二免取消志願序與資訊更公開透明等訴求之說明

發布日期:2014-06-21
發布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單位聯絡人: 蔡孟愷
聯絡電話:04-37061132
電子信箱:e-2234@mail.12ea.gov.tw

依據103學年度高中職免試入學放榜結果,整體錄取率顯示適性入學理念穩定發展,尤其以高職為第一志願達6成,也顯示政策輔導技職教育發展有其成效展現,作為十二年國教實施第一年,跨出這一步並不容易,這次放榜結果,部長非常關心考生放榜後的情緒,對部分家長及學生因為放榜結果不如預期,而感到難過與焦慮,教育部深刻體會其感受,因此,特別要求各就學區積極了解媒體報導之個案情形,並責請各地方政府督導其所屬國中關心學生狀況,並積極輔導對一免分發結果不如預期之學生參加特招或二免,提供有效協助作為;對部分學術傾向明確的學生由於免試名額提供不足而造成落榜情形,請學校特別予以輔導同學,以安定心情準備特招。志願序填寫不理想部分,也請學校積極與同學互動開導其準備後續入學準備。
至於民間團體訴求立即修正今年入學制度第二次免試超額比序之志願序計分、資訊更公開透明、檢討相關法令及保全學生志願表資料等情事,教育部說明如下:
一、有關訴求二免取消或調整志願序計分一節,依高級中等教育法及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辦法規規定,志願序是否計分或如何計分屬於地方自治事項,教育部僅有備查而無核定權限,並無主動變更修正的空間,亦不得強制基北區變更,應由基北區本權責處理,教育部僅以監督立場提醒變更程序應依法規規定辦理,並在一免已放榜情形下,應衡酌大法官第525號解釋令意旨考量兼顧一免及二免學生權益及公益與私益之維護。
二、有關訴求二免資訊更公開透明一節,各就學區已定於6月24日11時提供23日之報到人數,及於26日11時提供25日放棄截止後之報到人數,以利學生作為入學安排選擇參考;至於訴求成績參考級距縮小至0.5%以下並作男女區隔一節,請基北區衡酌異於一免處理之必要性、合理性與對一免學生權益衡平作考量。
三、有關訴求檢討相關法令一節,針對各方建議事項本部已積極收集彙整中,會與各就學區共同討論,並已函請各就學區積極檢討研修本學年度免試入學作業規範待修正事項,俾為104學年度入學作業做好最佳準備。
四、有關訴求分發後立即公布分發程序設計流程圖、程式碼及保全學生志願表等資料一節,各就學區程式分發邏輯係依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簡章規定之超額比序項目與順次規劃設計。另,教育部前已函文各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應妥善保存學生報名、志願選填及分發結果資料。
近日各界對於十二年國教提供相當多意見與指教,本部及地方政府會就103學年度入學成效進行檢討並廣納各界意見,期藉由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就104學年度入學之法制面、技術面持續研修精進,以使十二年國教穩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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