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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23-01-13
發布單位:學前教育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學前教育
補助對象
育兒津貼:生理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我國籍幼兒。就學補助:學齡滿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我國籍幼兒。
補助項目及金額
1130226育兒津貼要點補助項目及金額
1130226育兒津貼要點補助項目及金額.pdf
執行成果:
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發放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業要點執行成果說明
  1. 因應少子女化現象,教育部推動「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由教育部主責,以擴展平價教保及減輕家長負擔為主軸,並採擴大公共化、建置準公共機制及擴大發放育兒津貼等3大策略推動,其具體措施包含持續擴大增設公共化幼兒園,並建立準公共幼兒園合作機制,增加家長選擇平價就學場域,提高幼兒就學機會,對於未能接受公共化及準公共教保服務者,則發放2至5歲(未滿)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作為輔助措施,達到全面照顧。
  2. 教育部自108年8月起,銜接衛福部0-2歲育兒津貼,全國同步擴大發放,補助對象為2至5歲(未滿)的我國籍幼兒,由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以郵寄、親送或於本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向幼兒戶籍地之核定機關提出;符合補助資格者,每人每月發放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人每月加發1,000元,並自110年8月起,每人每月發放3,500元,第2名以上子女再加發,111年8月起每人每月發放額度調高至5,000元,第2名以上子女再加發。另就讀一般私幼之5歲至6歲(未滿)幼兒,其就學補助額度自111年8月起比照育兒津貼額度及模式辦理。又為更全面支持學齡前每一位家長,自112年1月起,育兒津貼取消排富規定,5至未滿6歲幼兒就學補助擴及沒有就學之幼兒。
  3. 為落實政策便民之效能,教育部建置資訊系統,並協調各有關機關進行資料介接,透由系統優化、簡化申請程序,大幅減少人工審核,減輕行政業務量,並補助各縣市各鄉(鎮、市、區)公所行政作業費,減輕人力行政負荷及推動各項業務。
  4. 設置專案辦公室,受理地方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承辦人員之諮詢,及時協助承辦人員受理民眾申請,使育兒津貼發放作業順利推動;另設置免付費客服專線,提供幼兒家長諮詢申請事宜,並分眾製作及推播宣傳短片及平面文宣等,以利幼兒家長知悉相關資訊及可獲得之政府協助。
  5. 108學年度累計57.7萬名幼兒受益,109學年度累計約57.1萬名幼兒受益,110學年度累計約51.1萬名幼兒受益,111學年度累計約53.6萬名幼兒受益(含就學補助約7萬名),112學年度(112年8月至113年1月)累計約42.2萬名幼兒受益(含就學補助約7.2萬名),並持續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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