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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24-03-29
發布單位:學前教育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學前教育
補助對象
(一)參加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本要點指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委託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辦理之延長照顧服務,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之幼兒: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及其他經濟情況特殊者(經濟情況特殊者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兒)。2、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之五足歲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逾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或年利息所得逾新臺幣十萬元者。(二)收托身心障礙幼兒參與所辦延長照顧服務之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
補助項目及金額
113032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共化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補助項目及金額(113.3)
113032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共化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要點補助項目及金額(1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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