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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性別平等教育及輔導工作要點

發布日期:2015-11-04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
補助對象
(一)法務部。(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三)公私立各級學校。(四)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益性法人、團體(以下簡稱法人、團體)。
補助項目及金額
執行成果:
  1. 藉由補助學校辦理教師輔導與管教知能工作坊,協助各校以工作坊的概念,整合及利用各項資源,以專題演講或議題討論與分享方式進行。必要性: 提供學校教師研習與進修機會,結合校內與校外資源協助及強化教師輔導與管教策略。因時制宜妥處學生事務,達到積極正向協助、教育與輔導學生之目的。

  2. 提升家長與社區對於品德教育的重視程度,增強其對於當代品德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的認識與實踐,進而發揮家庭與社會教育的品德教育功能,並期與學校教育產生相輔相成之效。結合政府、學校與民間團體資源,強化社會品德教育功能,藉以增進社會各界對於當代品德的共識與實踐,並結合重要節日辦理相關活動,進而提升台灣品德文化。

  3. 落實「學生輔導工作」、「學生事務工作」、「性別平等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等工作,引進資源,建立輔導機制管道,達到每個孩子帶上來的教育終極目標。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有助於地方政府整合相關行政組織與資源,落實營造友善校園學習環境。

  4. 強化學校針對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之家庭,提供學校親職教育諮詢與輔導,增強親師溝通與家庭聯繫支持系統,推展學校親職教育之優質發展。

  5. 童軍係以「小隊、徽章、榮譽」三大制度貫徹並落實童軍教育「諾言、規律、銘言」之精神,進而培養學子品德及陶冶品格,透過成立各級推動組織、建構童軍教育環境、充實童軍人力資源並建立童軍獎勵系統,以強化團隊合作精神,進而啟發國民教育階段學子對社會、家庭多元文化的認同感與責任感。

  6. 藉由童軍野營活動之參與,提升學子對團體生活、校園生活的適應力,以敬天樂群、扶助他人的精神竭誠為社會貢獻一己之力,培植卓越青年人才、厚實國家整體競爭力,建立多元選擇、多元價值、相互尊重、關懷、溫馨和諧之優質校園文化與學習環境。

  7. 藉由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性別平等教育宣導, 期與學校教育產生相輔相成之效,落實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8. 落實生命教育於校務經營,研擬經由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潛在課程等管道,形塑以生命教育為主軸的校園文化。以培育各級學校核心團隊,具備生命教育校園文化推動策略發展之專業知能、並建構具地區特性的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發展策略期能提升學生建立安全健康上網之觀念,避免網路成癮所帶來之負面影響,提升教師輔導知能。
  9. 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落實學生事務、性別平等教育及輔導工作,108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共計148,863千元。109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共計124,685千元。110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共計115,025千元。111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共計120,222千元。112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公私立學校及民間團體共計141,01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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