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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衛生保健業務作業要點

發布日期:2015-06-26
發布單位:學務校安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07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
補助對象
(一)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二)高級中等學校。(三)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益性法人、團體(以下簡稱法人、團體)。  
補助項目及金額
各年度補助
各年度補助.pdf
執行成果:

1.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學校健康促進計畫,主要推動議題有視力保健、口腔保健、健康體位、全民健保(含正確用藥)、菸(檳)害防制、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及正向心理健康促進等7項,112年度共計補助22縣市,經費1,890萬259元。
2.補助雲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濁水溪揚塵防制及改善第二期行動方案」校園空汙防制措施經費469萬1,295元,計補助93校。
3.112年補助登革熱防治經費929萬5493元,計補助94校。
4.本署補助教育部所屬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接種流感疫苗之處置費63萬2,212元231校。
5.補助所轄學校午餐廚房經費,其中竹北高中350萬元、澎湖海事280萬3200元、金門高中8萬2500元。
6.112年補助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辦理近土親農食農學堂教師研習76萬元。
7.補助中華民國學校護理人員協進會辦理學校護理人員緊急救護訓練(EMT)初訓暨複訓研習45萬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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