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點: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三光路115號)
職稱:主任
名額:1
職務列等:薦任第八職等
一、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二、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三、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五、具高中職學校人事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報名方式: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職缺外補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0C327BC610BA471E)後簽章,電子檔並請先傳送至e-p124@mail.k12ea.gov.tw江先生,意願書及文件應於報名截止當日寄送承辦人收執(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人事室主任」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本職缺同時於教育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教育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 https://recruit.moe.gov.tw/adt ) 。
三、聯絡人:江柏輝(聯絡電話:04-37061514)
四、聯絡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江先生收)
五、應送資料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最近5年獎懲令
(七)最近5年訓練資料(請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訓練紀錄紙本);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影本即可。
報名期限:自民國108年11月22日起至108年11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二、本處將擇優通知面試(測驗),並依教育部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測驗)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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