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職稱:科員
名額:1
職務列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資格條件:
一、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三、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四、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職缺公告截止時須已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轉調情事。
聯絡方式:
工作內容:
一、本署績效目標管理、國教院績效評核。
二、辦理師鐸獎人選推薦、優秀公務人員選拔、衛生獎章推薦、教育奉獻獎委員推薦電話禮貌褒獎及總統授勳、教育專業獎章、行政中立。
三、不適任教師及專審會相關業務及研習。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報名方式:
一、填妥「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缺外補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教育部人事處網頁/電子布告欄下列印,網址:http://depart.moe.edu.tw/ED4200/News_Content.aspx?n=EA55FF1631C75FB7&sms=91112B253CEEED31&s=0C327BC610BA471E)後簽章,電子檔(word檔、pdf檔)並請先傳送至江先生電子信箱(e-p124@mail.k12ea.gov.tw)。
二、本職缺同時於教育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公告,請報名職缺人員務必同時至教育部人事甄補評核作業系統進行線上報名(網址:
https://recruit.moe.gov.tw/adt)。
三、請於109年10月2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四、聯絡人:江先生(聯絡電話:04-37061514)
五、聯絡地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六、應送資料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七、報名期限:自民國109年10月14日起至民國109年10月26日截止。
八、如尚未經銓審「人事行政」職系有案或非「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內同職組得相互調任者,須檢附109年1月16日後銓敘部職系專長認定函及相關證明文件。
九、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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