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網站導覽 | 署長信箱 | 常見問答集 | 電子報 | English | RSS
行動版開啟選單按鈕

重要業務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相關事宜

單位:國中小教育組
一、依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
二、內容:
1.本辦法規範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之甄選、儲訓之辦理方式。
2.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前條之相關事宜,應組成小組辦理之。公立師資培育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得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準用前項規定辦理。
Back
點閱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