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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

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壹、目的:
一、鼓勵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專任教師赴公民營機構研習,強化教師實務經驗,提升教學品質。
二、藉由教師與企業交流發掘產學合作潛在機會,協助開發學生就業市場,提高就業機會。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
三、總召集學校:國立秀水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承辦學校:公開徵求各職校洽詢公民營機構辦理
五、承訓單位:公民營機構
 
參、研習方式及期間:
一、觀摩式研習:於每年寒暑假期間或學期中假日(週六、日)辦理。
二、主題式研習:於每年寒暑假期間辦理。
三、服務式研習:在不影響校務運作原則下配合學期制,帶職帶薪至公民營機構研習,分服務半年及服務一年二類。
 
肆、作業時程及申請作業:
一、每年四月三十日前:各校研提觀摩式研習、主題式研習及服務式研習申辦計畫書。
二、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各校研提服務式研習申辦計畫書。
 
伍、參與研習人員: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專任教師。
 
陸、研習費用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共同負擔,參與訓練人員准予公假,並由學校補助往返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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