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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辦理「國立暨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分區科學展覽會」

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一、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方式:分為學校科學展覽會與分區科學展覽會兩階段辦理。
三、分區科學展覽參加對象: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縣市立完全中學等學校科學展覽會所選拔入選優勝學生作品參加。
四、分區展覽日期:預定於每年 4 或 5 月間辦理。
五、分區展覽科別:
(一)高中組:
1.物理科2.化學科3.生物(生命科學)科
4.數學科5.地球科學科6.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二)高職組:
.械科2.電子、電機及資訊科
3.化工、衛工及環工科4.土木科5.醫護科
6.農業及生物科技科
六、獎勵:
(一)參加分區科學展覽會獲佳作以上作品,由本室發給獎狀及獎學金。優等作品每件 2 千元,並優先參加本署主辦之暑假科學研習營,佳作作品頒發獎品。
(二)凡參加分區科學展覽,經評列為優等作品之指導教師(每件不得超過 2 人)每人記功乙次,獲佳作則每人嘉獎兩次。
七、其他事項依「國立暨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分區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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