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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綜合高中實施方案

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壹、緣起
綜合高中的學制,融合普通高中學術學程與職業學校專門學程的課程,提供學生在選修試探與學習過程中獲得適性輔導,在「高級中學法」中與普通高中、單科高中、完全中學、實驗高中並立。它兼具高中與高職雙重特質,學生在進入綜合高中一年內,依據自己的學習成就、潛能發展、興趣性向等選擇學術學程(一般大學院校)、專門學程(科技大學、四技二專)或就業進路,透過課程選修,滿足學習樂趣。
貳、目的
透過多元豐富的選修課程,協助學生既能習得基本能力,又能適性發展。高一階段,著重基本能力的奠定及生涯規劃的落實,高二起一方面繼續修習基本學科,另一方面採課程分流方式選擇學術或專門學程修習進階或專精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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