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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原住民學生青年領袖培育營

單位:原民特教組

壹、目標
一、提供多元適性機會,透過以原住民文化為本位的領導相關領域課程研習,落實原住民學生領導理論與實務知能。
二、結合十二年國教自發互動共好之核心素養,兼採部落踏察等多元方式,培養原住民學生分享、互助、利他的觀念、深化其學習內涵,增進領導知能與技能。
三、加強建立原住民學生國際觀及對公民社會的理解,涵養領袖特質,以培育具備宏觀國際視野及文化主體認同的青年領袖。
貳、辦理方式
一、辦理種子輔導教師研習,建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促進對原住民事務的理解與認同,提升其專業增能。
二、建立營後返校學習績效及志工服務認證機制,增強學生自我領導及服務實踐能力。
三、辦理初、中、高三階段學員研習營隊,各校薦送現任或預備擔任全校、社團或班級自治幹部的原住民學生為學員之主要來源。
四、辦理回饋學員研習,建立高階結訓學員返營回饋服務平台,以提升其榮譽感及責任心。
五、辦理以高階結訓學員為主之出國參訪計畫,以增益其對國際事務之理解,具有互為主體性之多元文化修為,驗證領導理論及實務方案。
六、成立課程規劃、行動研究及進階審查小組,研擬課程架構、核心課程綱要及關鍵績效指標,並依辦理情形辦理檢討會,進行績效評估及動態修正。
參、辦理內容
一、輔導教師研習:初階、中階、高階分別由國教署委請承辦學校負責規劃辦理,
初階每區以22 名輔導老師為原則、中階以22 名輔導老師為原則,高階以10
名輔導老師為原則。
二、學生研習:初階分東、西2 區辦理,每區100 人,合計200 人為原則,若超額則另組委員會審議遴選。
肆、參加對象
一、輔導教師:由承辦學校遴聘具有相關專長、經驗及族群背景之教師或社會人士擔任,惟原住民籍之輔導教師不得低於總數二分之一為原則,其研習計畫另訂之。
二、參加學員: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原住民學生為主。
伍、辦理時間
一、輔導教師:初階每年5 月份舉行,中階每年11 月份舉行,高階於次年4 月份舉行,辦理日數皆以3 天2 夜為原則。
二、參加學員:初階於每年度高一暑假實施,中階於高二寒假實施,高階於高二暑假實施,每階辦理日數皆以4 天3 夜為原則。
三、高階結訓學員返營服務研習:以高三下學期5 月份辦理為原則。
四、高階結訓學員出國參訪:以高中職學校畢業後該年度之7 至9 月辦理為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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