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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特色招生入學

單位:高級中等教育組

  為落實因材施教與適性揚才,凡通過學校評鑑並經教育部認證為優質且具特色的高中職,申請獲主管機關核准後,可辦理特色招生,不受就學區限制,其招生方式如下:

(一)甄選入學

  學校之音樂、美術、舞蹈、戲劇、科學、體育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之特殊班、科、組、群,得參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作為錄取門檻,辦理單獨或聯合招生,並應依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願,作為錄取依據;而同類型的術科測驗,應以同日、聯合辦理為原則。

 1.專業群科甄選入學:依群科屬性,規劃簡易操作測驗。此外,學校得依需求,規劃術科測驗、口試等方式,另得參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作為錄取門檻。

 2.藝術才能班甄選入學:招生作業分術科測驗及分發作業二階段辦理。分發作業以術科測驗分數及學生志願作為入學依據,並得參採國民中學教育會考成績為錄取門檻,僅能向一區(校)報名術科測驗及申請分發。

 3.體育班甄選入學:103學年度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係依術科測驗分數作為入學依據;測驗內容包括基礎體能、專項技術及運動成就表現等。

 4.科學班甄選入學:全國共9校辦理科學班;第1階段為入班資格審查,第2階段則辦理科學營,進行科學能力檢定、科學實作或口試等項目。

 5.七年一貫制甄選入學:「七年一貫制」是依據〈藝術教育法〉辦理的特殊藝術類科教育學制,招收為具藝術領域專長或興趣的國中畢業生。

(二)考試分發入學

  本入學管道係採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作為錄取門檻,辦理學校依據語文、社會科學、數學、自然科學、資訊等學科特色課程,加考包含國文寫作、英語、數學、運算思維能力等1至3科之學科測驗成績,併同學生志願作為分發依據,使具有學術傾向之國中畢業生得依照自己的專長及能力適性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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