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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業務

成立新住民語文教學輔導團

單位:原民特教組

一、相關法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
二、辦理方式:
(一)補助新住民語語文教學(育)輔導團:協助地方成立新住民語語文課程與教學輔導團籌備及其團務運作。
(二)補助每一地方政府最高核定為四十萬元,各地方政府需依不同財力級次自籌配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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