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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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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16.學校應如何辦理「齊一公私立高中學費」及「高職免學費」措施?
    (一)免學費補助及差額補助:
       1、一年級第一學期及甫自他校轉入之學生,採下列二階段收費方式:
        (1)第一階段:
          申請免學費補助之學生:公立學校學生得僅先繳納除學費外之其他費用(包括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及代辦費);私立學校學生得選擇繳納學費減去本辦法第四條附表一或附表二所定定額補助(以下簡稱定額補助)之金額及其他費用,或僅先繳納除學費外之其他費用。
          申請差額補助之學生:得選擇繳納學費減去定額補助之金額及其他費用(包括雜費、代收代付費(使用費)及代辦費)、僅先繳納公立學校學費及其他費用,或僅先繳納除學費外之其他費用。
        (2)第二階段:學校依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審核確認學生是否符合補助條件後,依審核結果印製學費繳費單或退費單,通知學生補繳學費或退還其溢繳之學費。
       2、其他各學期學生:學校依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結果,於繳費單逕予減免補助金額後,通知學生繳費。
    (二)學生申請定額補助者,學校應於繳費單逕予減免補助金額後,通知學生繳費。
    (三)各校應提供免收取手續費之學雜費繳交方式。
  • Q17.轉學生如何申請學費補助或繳納學費?
    1、比照一年級新生第一學期之方式辦理。
    2、原學期已領有本項補助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 Q18.學生在什麼時候向學校提出申請?
    1每學期開學後,依學校規定時間申請,由各校統一辦理之。
  • Q19.學生每學期申請補助時必須準備什麼文件或資料?
    1.      在每學期依學校規定的時間填妥申請表並繳驗戶口名簿正本(驗畢退還),必要時並加附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影本1份。
    2.      內政部於102年7月4日發布新聞稿說明,新式戶口名簿未全面換發,採新舊格式並用陸續換發方式辦理,即戶籍資料無異動者,原(舊式)戶口名簿仍可使用,舊式戶口名簿遇有破損或有需求改領新式戶口名簿時,再申請換(補)新簿,以漸次達成全面換發。
  • Q20.補助條件之家庭年所得總額(含家庭年利息所得)資料,到哪裡申請?
    國稅局或地方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