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函有關「房建物拆除、地面雜物移除及假設工程」等工項, 是否得於土地開發利用出流管制計畫核定前先行施作案,依該部原函說明辦理。

文件編號:111-0158
公告單位:秘書室
公告日期:2022/12/28~2023/01/11
公告文號:1110182331
連絡人:郭小姐(04-37061429)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6日臺教秘(二)字第1110127840號函轉經濟部111年12月23日經授水字第11120218600號函辦理。
二、案係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有關「房建物拆除、地面雜物移除及假設工程」等工項,是否得於土地開發利用出流管制計畫核定前先行施作一案,請依該部原函說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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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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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部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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