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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

發布日期:2012-05-11
發布單位:原民特教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特殊教育
補助對象
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補助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補助項目及金額 (1)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要點補助項目及金額 (1)
執行成果:
106年以前辦理項目:一、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功能經費/二、補助專業團隊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經費/三、行政業務費/四、巡迴輔導教師交通費/五、辦理教師特教專業知能研習經費/六、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相關工作經費/七、身心障礙學生交通服務經費/八、視障、聽障及其他類障礙學生夏令營活動經費/九、私立特教學校改善師資經費。
107年以後辦理項目:一、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相關經費及提供轄屬各級學校學生相關支持服務。二、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供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特殊教育服務。三、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加強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功能。四、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無法自行上下學之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五、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屬私立特殊教育學校改善特教師資。六、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特教巡迴輔導及相關行政工作經費。七、補助辦理教師、專業人員、家長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八、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供私立幼兒園教師進修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及進用合格學前特殊教育教師。九、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新設學前特教班開班。十、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學前身心障礙幼兒教育補助與獎助私立幼兒園(機構)招收身心障礙幼兒。十一、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汰舊換新身心障礙學生上下學交通車。十二、補助身心障礙教育行政評鑑業務績優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102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470,784仟元
103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548,562仟元
104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485,841仟元
105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468,751仟元
106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597,225仟元
107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930,075仟元
108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976,506仟元
109執行成果:補助22縣市共計1,050,071仟元
110執行成果:   補助22縣市共計937,278仟元
111執行成果:   補助22縣市共計982,48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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