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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所訂補助原則或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

發布日期:2024-01-02
發布單位:學前教育組
預算科目
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
分支計畫
國民中小學教育
補助對象
(一)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公私立幼兒園、職場及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各班級之導師。2、前目所定導師應同時符合下列要件:(1)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設立之私立幼兒園及中心。(2)具幼兒園合格教師證,且職稱為教師。(3)實際擔任班級專任教師。(4)各學年度教師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二)教保費:1、公私立幼兒園及中心各班級之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2、前目人員同時符合下列要件:(1)任職於公立幼兒園,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許可設立之私立幼兒園及中心。(2)各學年度人員名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在案。(3)實際從事幼兒班級之教保工作。
補助項目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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